如何维持美国有条件永久居民或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Hel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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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通过EB-1A或者NIW的申请人在获取“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CPR”)或合法的永久居民 (“LPR”)身份后,需要注意维持其身份。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维持好永久居民的身份呢?

有条件永久居民和永久居民的居住要求


永久居民在每一次入境美国时,必须出示其有效绿卡,并且证明他/她是在临时的海外停留后,重新回到其美国境内未放弃的、永久居所。


根据法规规定,任何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一年,其绿卡将失效,不能用其绿卡申请进入美国国境。此外,任何居民在美国境外一次性停留超过一年,美国国土安全部就认为其放弃了永久居民身份。


如何维持有条件永久居民和永久居民身份


目前EB-5市场中存在一个误解,即只要永久居民每6个月入境美国停留几天或者几周,就能满足离境一次性不超过1年的规定,从而不至于丢失其LPR身份。


这种解读是错误的,因为即使居民单次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时间少于一年,他们也可能丢失其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某个居民在几年内很长时间都停留在美国境外,而只是每年回美国一次,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就有可能在其经机场或其他港口入境美国时对其移民所获得的 CPR或LPR身份提出质疑,可能被拒绝入境且被带入遣返程序。


重返美国的居民的任务就是要证明其出境是暂时的。可用于确定居民居住意图的考量因素包括:


1、居民的家庭关系、持有的财产和工作是在美国还 是其他国家;

2、居民回到美国是回到雇佣所在地,还是回到实际的家庭所在地,而不是短暂的停留;

3、居民是否以居民的身份申请了美国收入所得税申报表。


对于那些希望在不放弃永久居民身份的前提下,在美国境外停留一次性超过一年,或者希望大部分时间在美国境外停留的永久居民,可以申请回美证。


回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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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美证是美国移民局(USCIS)颁发的一种与护照风格类似的旅行证件,用来证明居民在离开美国时没有放弃居民身份的意图。美国移民局可能在发放回美证前,要求出示申报所得税的证据和短暂离开美国的其他证据。


永久居民需要在美国境内提交回美证申请,且需要亲自前往美国公民和移民局的申请支持服务中心进行指纹录制,也就是按指纹和照相。一般在申请人递交回美证申请后几周内会安排指纹录制。如果永久居民在指纹录制前离开美国,其需要回到美国参加指纹录制,否则其回美证申请会被拒绝。


然而,一旦指纹录制采集完成,永久居民就可以在其回美证申请还没有通过前离开美国,而不会影响到申请。另外,申请通过后,如果申请人有要求,回美证可以被寄往美国领事馆、大使馆或者美国公民和移民局的海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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