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国税局严查/新移民借他人名义转帐 小心触法

 

Hel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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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律师童志敏表示提醒,千万不要假借他人名义,将自己的海外资产转入美国,小心被国税局(IRS)盯上,如有违法可能被罚款,甚或吃上官司。


新移民来美,各方面法律法规要及时了解清楚,避免走入误区,导致丢了绿卡身分不说,还得赔钱,甚至因为违法行为还恐面临牢狱之灾。税务问题是许多新移民面临的首要头痛问题,不少新移民经济条件优渥,移民美国前有成功的生意和资产,但因美国课税重,所以故意钱留海外,或是透过某些自以为是的避税方式转入美国,殊不知已经踩到犯法的警戒线。


税务律师童志敏表示,近来接到不少案子都与新移民海外资产等税务问题有关,他分享一个案例,也是目前大多数新移民企业家面临的问题。


童志敏指出,客人苗先生从事销售行业,与中国多家公司有贸易往来,他在2015年拿到绿卡,但2014和2015年并没有向美国国税局申报收入,2016年申报6万元收入,缴纳2万元税金。


苗先生在今年8月收到国税局来信,要求他对2014、2015和2016年年间分别有30万、10万、35万元的海外转帐配合调查。苗先生找到童志敏前,曾向某会计师咨询如何应对,会计师建议他向国税局解释,称其海外转账不是海外收入,而是父母赠予,并向国税局提供,有苗先生父母签名的宣誓证明。那知国税局希望得到苗先生父母的配合,并安排苗先生父母与美国驻华领事馆调查人员会面,希望他的父母提供其向苗先生转账的银行账单和笔迹证明。


然而年迈的父母哪里经得起调查人员的问话,苗先生一下子慌了神,父母也不愿意接受这些折腾。但是问题来了,根据美国法律,苗先生是否涉嫌隐瞒交易来源、交易权属、资金控制、诈骗美国政府的罪状,以及刻意漏报海外账户的规定?如果这些罪名都成立,他是否会有牢狱之灾,以及绿卡是否会被没收?


童志敏解释,纳税人以其资产转移给亲友控制的法律实体,希望达到避税作用,一般不会成功。因为当局会怀疑第三方仅仅是纳税人另一个身分(alter ego),有可能会探讨纳税人是否通过欺诈手段转移财产。


但经过他与国税局的多次来回,包括不让苗先生父母作证,以及承认海外转帐的钱就是苗先生的收入,所幸最终国税局只是在民事调查范围,并未启动刑事调查,苗先生才得以保留绿卡以及免去牢狱之灾,但补缴2014至2016年的税金及罚金总额近27万元。


童志敏提醒,千万不要假借他人名义,将自己的海外资产转入美国,这是目前许多新移民都会犯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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