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出炉 地产、娱乐业咋办?


logo cn.jpg

  ↑点击更多文章


12-16100Q3202c61.jpg


   北京时间12月26日,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以下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以下称“9号令”)同步废止。

   新办法提出,投资主体开展境外投资,应当履行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手续,报告有关信息,配合监督检查。企业境外投资不得威胁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不得违反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对企业境外投资(包括境内企业控制境外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采取核准、备案管理;敏感类项目实行核准管理;非敏感类项目,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投资主体应向发改委予以告知,无需备案;3亿美元以下无需备案、无需告知;企业境外投资不得威胁中国国家利益和安全,不得违反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

   除此外,发改委将联合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通过在线监测、约谈函询、抽查核实等方式对境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建立境外投资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据华尔街见闻报道,在谈及为何要出台此番新政策时,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称,近年来,随着境内企业国际化程度提高,境外投资方式也更加多样,一些境外投资活动游离于现行管理边界之外,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管理原则,新办法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

   他还表示,新办法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中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至于下一步,这位负责人表示,为执行好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发布新办法明确的配套文件,包括敏感行业目录、有关格式文本及其附件清单等。二是建成新办法提出的网络系统。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提高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境外投资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共同把新办法执行到位,更好促进企业“走出去”行稳致远。

XR_141.jpg


   关于2018年房地产、影城、娱乐业等境外投资问题,中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司长周柳军也在近日2017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媒体吹风会上回应称,“企业要更加审慎、更加规范的开展对外投资,包括这些领域的对外投资。对于发展战略清晰、坚持主业、实力强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做好前期尽职调查,做好战略考量,同时把握好海外项目与做大做强的内在联系。”

   “但是不要有过高的负债率。”周柳军强调,“要继续引导企业自主决策,同时防范风险、克服盲目投资。”

   据北京《中国经营报》报道,中国贸促会研究院国际贸易研究部主任赵萍也表示,对于房地产、酒店、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市场价格波动大的领域,以往一些企业投资经验并不丰富,存在过度跟风、不理性的投资行为,由于经验不足,对国外投资项目的把控有些力不从心,后期运作是否成果也存在风险,要在内控和外审方面都加以规范,防范风险。


声明:内容及图片转载自侨报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建站ABC 建站ABC提供技术支持
  • 首页
  • 电话
  • 留言
  • 位置
  • 会员